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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来流动人员育龄妇女计划生育验证手续
外来育龄妇女在本区居住,三天内到现暂住地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暂住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本人单身1寸近照3张、原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街道流管办签发“查验证明”。
二、在本区租赁房屋时出示计划生育证件的作用
外来育龄妇女在本区租赁房屋时必须出示原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
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现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应提供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如发现有计划外怀孕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宣传教育、避孕药具服务
外来人员可通过现暂住地的居(村)委会、用人单位得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和提供避孕药具的服务。
五、节育手术费报销
外来人员进行节育手术,有单位或者雇主的,其节育手术费由单位或雇主负担;无单位或者雇主的,其节育手术费向本人原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法律、法规依据: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海曙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意见》。
来源:海曙区计生网